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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夏b@_@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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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綜合討論] -o-等我幫1d 家族改名先@@想睇下黎(天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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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#
發表於 5-5-2008 20:15:47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方媽子 於 5-5-2008 07:54 PM 發表

官字2把口@@

((就以你所說而言
樓主現在挑釁你地
但你地回敬佢,這樣做就正確麼?))))

者是版主是認同是樓主挑釁我們先了哦?

((((樓主點講都好.
所有人都有權選擇去回帖與否.
人家打了你一下, 不等於你必須去回敬他一拳.)))

甘者係人地打我一下我要再企係到卑佢打多幾下?.?
那麼是否正如"野so"所說人地如果打左你左面邊你要卑人地打埋你右邊面呢@@??????

你5覺得,但係,我把哩個post卑一個冇玩夢之的人看,同埋我地有玩夢之的人看佢地都係覺得貴版主係偏幫緊某一方波@@
只不過既然連第2位版主都話係冇lor@@.我地做會員仔ge又點敢再有微言呢..
正如官字如何寫成的丫/口\....高帽戴上口上面~><2個口又要連埋一齊

冇錯, 官字既寫法的確係有2個口字.
但事實上亦未必一樣,
如果你真係覺得寫法上係咁寫就代表到既.咁我冇野好講.

我冇話過係樓主, 而係回post既某人.


假如你中意而且不介意既話, 當然可以俾埋右邊人地打.
但係我覺得, 俾人打既話最好既方法就係報警啦.
當然啦, 你你有自己既選舉權去報唔報, 其他人阻唔到你.

你咁講姐, 但係我又俾左d冇玩夢之同有玩夢之既朋友睇.
佢地都話覺得版主冇偏幫.
咁只係唔同人有唔同意見, 唔可以作實

技版主唔係捉得太緊, 係想會員之間識自律.
希望會員明白.

[ 本帖最後由 NEC 於 5-5-2008 20:44 編輯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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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#
發表於 5-5-2008 20:23:39 | 只看該作者
好名好名!!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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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#
發表於 5-5-2008 21:16:00 | 只看該作者
假如你中意而且不介意既話, 當然可以俾埋右邊人地打.
但係我覺得, 俾人打既話最好既方法就係報警啦.
當然啦, 你你有自己既選舉權去報唔報, 其他人阻唔到你.


甘既然@_@你話我報警甘我係哩到甘我係者同緊版主投訴緊呢@@
但係睇黎冇用
甘者係@@....廢~><[[bao_33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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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#
發表於 5-5-2008 22:27:46 | 只看該作者

我想

唔好玩e d 名...d人...會爆粗的說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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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#
發表於 5-5-2008 23:15:42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方媽子 於 5-5-2008 19:54 發表


你5覺得,但係,我把哩個post卑一個冇玩夢之的人看,同埋我地有玩夢之的人看佢地都係覺得貴版主係偏幫緊某一方波@@
只不過既然連第2位版主都話係冇lor@@.我地做會員仔ge又點敢再有微言呢..
正如官字如何寫成的丫/口\....高帽戴上口上面~><2個口又要連埋一齊

我如何偏幫-_,-?
難道你還是不明白4樓內容的意思嗎?
我管治版塊的手法不愛扣分就是和其他版主不同啦
但就以這一點就把我判成偏幫樓主實在太過扯了

原帖由 方媽子 於 5-5-2008 21:16 發表
假如你中意而且不介意既話, 當然可以俾埋右邊人地打.
但係我覺得, 俾人打既話最好既方法就係報警啦.
當然啦, 你你有自己既選舉權去報唔報, 其他人阻唔到你.


甘既然@_@你話我報警甘我係哩到甘我係者同緊版主投 ...

現在如你所願把這帖處理了
那你滿足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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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#
發表於 5-5-2008 23:43:32 | 只看該作者
不如索性關佐這版不是比較好嗎

[ 本帖最後由 小山 於 5-5-2008 23:49 編輯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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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#
發表於 6-5-2008 00:17:17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小山 於 5-5-2008 23:43 發表
不如索性關佐這版不是比較好嗎

本來是關了=a=
但因我的處事手法惹起會員不滿
所以我覺得大家說清楚先關題較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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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#
發表於 6-5-2008 00:28:13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方媽子 於 5-5-2008 21:16 發表
假如你中意而且不介意既話, 當然可以俾埋右邊人地打.
但係我覺得, 俾人打既話最好既方法就係報警啦.
當然啦, 你你有自己既選舉權去報唔報, 其他人阻唔到你.


甘既然@_@你話我報警甘我係哩到甘我係者同緊版主投 ...


警察控告別人也要根據他們的判別 可能因覲點與角度的問題
所以未必能落案 而執法者(板主)應為樓主冇挑釁成份 那他們罪就不能形成了

而且  當a君攻擊b君 a君會被告作傷害他人身體
        當b君還手時 那ab君都會被告作(摳)鬥
        此可見 a君的還手是唔理智的行為
        將這例子代入這埸罵戰上  你不回咀最較好的造法

        但因觀點與角度問題 雙方的睇法都不同
         但是要知道這件事從外人(我)看來 這主題只是一個分享的主題
        可以一笑而置的說 所以不必拘泥於這主題
        如果真的要吵的 可以在另一個媒體中誰行 如 game ms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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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#
發表於 6-5-2008 02:11:14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方媽子 於 5-5-2008 09:16 PM 發表
假如你中意而且不介意既話, 當然可以俾埋右邊人地打.
但係我覺得, 俾人打既話最好既方法就係報警啦.
當然啦, 你你有自己既選舉權去報唔報, 其他人阻唔到你.


甘既然@_@你話我報警甘我係哩到甘我係者同緊版主投訴緊呢@@
但係睇黎冇用
甘者係@@....廢~><[[bao_33]]

沒用你唔識改變?
1. 你唔識諗下可能係自己錯?
2. 你唔識同再高層投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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